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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收到失业补助金后,还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社会保险 2023-06-02 13: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时候,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是,领取完了失业补助金的,可以继续领取剩余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1)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
    (2)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不足1年;
    (3) 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当事人在失业之后,其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是不可以同时领取的。申领失业补助金需要当事人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或因缴费不满1年或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一、领完失业保险金还可以领补助金吗?
    1、领完失业保险金不可以领取补助金。失业保险金和补助金是不能同时领取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实现就业,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将被封存,待再次失业后才能按规定予以重新计发。
    2、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多久?
    1、职工在没有失业的时候,用人单位有给职工缴满一年的社保但不够五年的,那职工失业后最多只能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用人单位给职工缴纳的社保有达到五年以上但不够十年的,职工在失业后最多可以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
    3、缴纳超过十年的,职工最多能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看了上面的领取时间后,大家不要认为缴纳的时间越长,领到的失业金就越多,在保险法里面,最多也只能是24个月,所以千万不要抱着懒惰的心理去生活,这样设定期限也是希望每个失业者在离职之后,不要依赖失业金生存,而是及时找到新的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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