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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已经工作一周了,不付工资怎么办?

讨薪 2023-06-02 16: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给工资的处理办法如下: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等等。

  • 不发工资的可以拨打12333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投诉没有效果,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你可以拨打12333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根据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第
    (六)项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投诉。 投诉需要以下材料:
    1、投诉人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考勤记录;
    7、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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