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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的妻子有义务抚养老人吗?

子女抚养 2023-06-02 1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丈夫去世后,妻子没有抚养老人的义务。儿媳不属于法定的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此时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法律分析:丈夫去世后,妻子没有赡养男方父母的法定义务。夫妻结婚后将由夫妻双方共同照顾家庭,所以作为妻子理应协助男方赡养老人。丈夫去世后,妻子没有抚养老人的义务。儿媳不属于法定的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丈夫去世了,其实妻子并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因为随着丈夫去世婚姻关系也就自然解除,那么就意味着不是家人了,但是在情感和道德层面还是应该赡养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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