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犯罪嫌疑人对鉴某某论有异议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3-06-02 18: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对鉴定有异议,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法做:
    一、 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二、 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
    三、 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 司法鉴定结论异议有以下处理方式:
    1、申请重新鉴定;
    2、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
    3、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当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提出申请要求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时,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重新鉴定。注意该鉴定是公安机关侦查后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才可以申请,其他无关鉴定不适用。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人民检察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则》第一百八十六条
    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经检察长批准,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