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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约有效,要约有什么法律效力?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6-02 2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约的法律效力有:
    1、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在承诺期限届满前不能随意撤销要约;
    2、受要约人承诺后,双方都受到该要约内容的限制。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 要约的法律效力有:
    1、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在承诺期限届满前不能随意撤销要约;
    2、受要约人承诺后,双方都受到该要约内容的限制。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 要约的法律效力是:
    1、要约对要约人的约束力。这种约束力,又称要约的形式约束力,是指要约一旦生效,就受到要约的约束,不得随意撤销或限制、变更和扩张;
    2、要约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
    这种约束力也被称为要约的实质性约束力,在民法中也被称为合格的承诺,即受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取得合同的法律地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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