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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车发生事故,我是全责,现在对方车辆要停运费,谁该给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2 23: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营运车辆被撞对方全责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停运费:
    1、可以向对方提出要求,让对方赔偿其损失,并且对损失的数额达成协议;
    2、对方拒绝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索要,人民法院会让鉴定评估机构对损失进行评估,然后判决对方尽快赔偿其损失。
    停运费是怎么计算的
    一般根据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平均实际收入和停产、停业期间的实际收入进行计算。
    当事人在计算其损失时,可以委托相应的鉴定评估机构进行计算,由鉴定机构作出评估结果,由侵权人按照评估的结果进行赔偿,侵权人拒不赔偿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交通事故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交通事故责任方对此应当予以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法律分析: 一般是看事故责任,按照双方责任分摊,可以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由第三方(如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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