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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还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其他 2023-06-03 08: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权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如下:
    1.积极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合理确定申请财产保全范围。
    2.取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后,债权人务必要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不起诉的,必须与债务人落实还款计划及有效的担保措施。
    3.积极加强对被保全财产的监控,有效防止债务人转移、处分保全财产。
    4.针对不同的被保全财产,采取适当的财产保全措施。
    5.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配合,确保财产保全符合法定程序手续。
    《合同法》第73条、第74条分别确立了由债权人的代位权和债权人的撤销权组成的合同保全制度,使代位权、撤销权成为债权人的-项重要的实体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1、债务人是不能申请财产保全的。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能申请财产保全的一般是债权人,而债务人是不能申请财产保全的,债务人是承担法律义务的人。
    2、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债权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3、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4、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可以申请。诉讼中财产保全需要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财产线索,诉前保全还需要提供担保。而且财产保全一般是在债务人有恶意逃避债务时才能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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