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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因感情不合离婚,我是女人,有九个月的女儿,离婚可以得到那些赔偿,男人名下没有个人财产

离婚赔偿 2023-06-03 09: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上共同财产一般是一人一半。
    (2)男方婚外与人同居、婚外生子等:女方在离婚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非婚生子由男方和孩子的生母共同抚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您好,
    1、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向他提起损害赔偿。
    2、如果对方没有过错,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是判决离婚,只要你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房产、工资或经管收入等),你都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分到你该得到的那一部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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