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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我被车撞了,左手腕粉碎性骨折。事故认定责任相同。我想做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我什么时候做?程序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赔偿索赔时间等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3 1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伤残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流程如下:
    1、被鉴定人(伤者)携带相关资料亲自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
    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
    3、等待鉴定结果。
    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1、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二条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从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申请有二种方式:
    1、请求交通管理部部门出具鉴定许可证明,自行委托鉴定;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向法院申请进行伤残鉴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 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这样申请鉴定:
    1、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伤残鉴定申请;
    2、准备相应的伤残鉴定材料;
    3、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后三十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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