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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工资的问题

讨薪 2023-06-03 13: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资薪金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加薪、劳动分红及各类津贴、补贴等,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在企业、机关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进行工作从而获得的工资、薪金。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 工资应该按照方法来计算:劳动者的工资总额是其基本工资加上奖金、津贴和补贴、和其他的工资收入;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而小时工资则=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 压的工资在辞职后会发。压工资的行为本就属于违法行为,在辞职后就更应该发放给劳动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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