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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房产证抵押给私人还能不能再抵押?

抵押担保 2023-06-04 08: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抵押的房子能再抵押,这属于二次抵押贷款,现在很多银行都有二次抵押贷款的业务,而且要求是十分的严格,不过在申请二次抵押贷款的时候最好先询问银行是否能办理。

  • 一、房产证抵押给私人有效吗
    1、房产证抵押给私人有效。私人之间抵押房产证借款,有法律效力,但如果房产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抵押是担保的一种形式,只要符合规定,公民,法人,其它组织的民事主体都可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房屋抵押有哪些特征
    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
    3、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
    4、抵押物须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如果抵押房屋是国有房屋,则抵押人必须对该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
    5、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
    6、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
    7、房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给第三人时,房屋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权,房屋受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担。
  • 法律分析:房屋抵押给银行后,如果房屋的价值大于担保债务的数额,抵押人可以再次抵押房屋给个人,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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