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遗嘱转让,财产是否可以直接转让给子女继承人

遗产继承 2023-06-04 08: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仅凭遗嘱转让财产(包括房屋、存款等登记财产)是不可能的。继承权必须凭遗嘱到公证处公证。遗嘱有争议的,需要通过诉讼解决。继承权公证和遗嘱公证是两个概念。遗嘱公证是继承人在出生前单方面处分其财产的意思表示。
    遗嘱继承权公证是确定遗产继承人,按照遗嘱处理遗产的一种方式,是对遗产合法性的确认。遗嘱是公民依法处分其全部财产和有关事务的单方面法律行为。它是一种个人独立的行为,不受任何人的同意、干涉和限制。
    它是个人意志的最终和真实的表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家产可以出售,遗产继承份额是可以转让的,因为继承人可以处分其财产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中的继承人不一定是法定继承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法律分析: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是否属于遗嘱继承人需要分情况来看,在继承开始后,需要先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如果是有遗嘱的,就要按照遗嘱办理。如果是有遗嘱支持协议的,就要按照相关约定办理。因此,法定继承人是依法享有继承权的个人。遗嘱继承人是根据被继承人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而享有继承或者遗赠的个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凉山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