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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别人欠我500元不还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6-04 08: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别人欠钱可以直接向其索要,如果对方拒不偿还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要注意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对于欠债不还的用户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法律分析: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起诉处理,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追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75条。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还款。
    借款人与贷款人对贷款偿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还是不确定,借款人可以随时归还;贷款人可以督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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