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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朋友的钱被起诉了,第一次调解,我还了几个月,但我没有工作,只能还一小部分,他不同意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6-05 0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欠别人钱起诉后怎么处理
    1、欠别人钱起诉后处理方式如下:
    (1)原告起诉后,应当积极应诉,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判决;
    (2)如果法院判决对自己不利,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尽快履行;
    (3)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二、欠钱被起诉了确实没有钱还怎么办
    1、可以申请调解,尽量减少还款的数额;
    2、与对方协商,分期还债;
    如果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法院会执行当事人名下的财产。
  • 可以先从侧面提醒,如果侧面提醒后还是不还,那此时应该正面和他交涉,说明自己的态度,仍旧不愿意还钱的话,可以请求他人协调处理这个问题,找朋友或者律师和对方谈判,要求马上还款,必要时可以要求赔偿,如果解决不了,应该采取起诉的方法解决,利用法律手段解决欠债人不还款的问题。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其他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当事人因为债务纠纷起诉,对方还是没钱还的处理方式:
    1、与对方进行调解,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或者分期归还;
    2、调解不成的,直接进入案件的诉讼阶段;
    3、判决作出之后仍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六十二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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