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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鉴定能不能造假,如果造假怎么办?

其他 2023-06-05 0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遇到伤残鉴定造假的,可以在拿到证据之后申请重新鉴定,做伤残鉴定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检查资料、病历资料等,伤残鉴定要等伤痊愈以后做。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 伤残鉴定是不可以作假的。鉴定人应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来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如果造假的,可由社保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 一般情况下,伤残鉴定也属于司法鉴定的一种,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存在造假的可能。如果是造假的,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然后会对鉴定人员进行处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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