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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09年我和妻子分开以来,我一直在照顾我的儿子。她没有履行赡养义务。我儿子现在21岁了。现在女方起诉离婚。我能要抚养费吗?

子女抚养 2023-06-05 1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可以起诉要求抚养费,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女方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不可以要求赡养费,而是向男方要求孩子的抚养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赡养费是成年子女给付给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的,女方与男方是平等的关系不存在赡养义务。
    如果女方直接抚养孩子的,可以要求男方承担抚养费。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有关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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