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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同意离婚,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协议离婚 2023-06-05 14: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双方同意离婚需要几天
    1、双方同意离婚需要30天。如果双方能够协议离婚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债务处理达成协议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规定的三十日期限届满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离婚就生效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 1、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因案而异。协议离婚的话,需要夫妻双方先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在30天冷静期满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发给离婚证
    2、如果是诉讼离婚,从一方起诉到最终离婚的,少则需要几个月,多则可能得两三年
  • 协议离婚需要多长时间,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协议离婚的,首先双方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后等待第一个30日届满,然后在第二个30日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也就是说从申请离婚开始,若想协议离婚,最短31天可离婚,最长60天可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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