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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如果我说要打架,但对面先动手,这个罪怎么定?

刑事辩护 2023-06-05 15: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打架对面先动手,还手一方是否有责任,应具体情况具体讨论:
    1.不管是谁先动手,若是双方均有故意伤害的意思,双方都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要负责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行为人打架斗殴先动手没有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的,不构成犯罪,但应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等治安管理处罚;若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分析:要看打架斗殴犯什么罪,则要看具体行为性质:
    1、如果仅仅是故意伤害性质,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如果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
    2、如果是随意殴打他人的性质,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轻微伤以上、或者持械随意殴打他人的,涉嫌“寻衅滋事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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