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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鉴定可以作弊吗?如果是假的怎么办?

其他 2023-06-05 16: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伤残鉴定是不可以作假的。鉴定人应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来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如果造假的,可由社保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 伤残鉴定是不可以作假的。鉴定人应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来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如果造假的,可由社保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 伤残鉴定不可以作弊。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收受当事人财物,帮助工伤职工作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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