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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对象分手了把私密录音发给别人犯法吗

婚外情 2023-06-05 17: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在公共场合或通过电话录音或者在自己的场地私自录音的,一般是合法的。如果行为人私自录音,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是违法的,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八条
    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

    法律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拿手机录像别人如果经对方同意的不犯法,未经对方同意的则犯法。如果未经过同意拿手机录像别人的,会构成侵害制作肖像的专有权,是一种侵权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益。

    法律依据:
    《宪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 拿手机录像别人,如果经过对方同意,不是犯法。如果未经对方同意,是犯法的,侵害了他人的肖像权。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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