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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向父母借了10万元,离婚后他说他只还了一半

婚姻债务 2023-06-05 18: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以个人名义借的钱由下列主体来还:
    1、以个人名义借的钱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属于夫妻双方以其共同财产来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以个人名义借的钱如果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由个人偿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共同借父母的钱,离婚时应该双方共同偿还,即双方应各负担一半。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一、离婚对方借了钱跟当事人有关系吗
    1、离婚对方借了钱是否跟当事人有关系,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是作为家庭支出,会有关系;
    (2)如果不是为了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与当事人没有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证需要以下材料: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
    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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