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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欠了1.5万元很久,能不能只给本金不给利息?

信用卡纠纷 2023-06-05 2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信用卡一般没有利息,但是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借款,则需要根据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还可能面临起诉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对于信用卡没有相关法律。
    目前没有。
    目前没有。
    一、信用卡欠久了是不是利息不能超过本金?现在有没有这样的法律?目前没有。
    目前没有。
    信用卡只有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和还款才能享受免息待遇,逾期还款要每月按欠款额百分之五复利收取滞纳金,每天按欠款额万分之五收取利息,并按月复利计算,逾期时间越长,滞纳金和利息越多,长期拖欠就会超过本金。
    民间借贷利率不超过36%就属于合法利率。
    民间借贷利率不超过36%就属于合法利率。
    二、民间借贷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超过36%就属于合法利率。
    民间借贷利率不超过36%就属于合法利率。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信用卡,又叫贷记卡,是由商业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对信用合格的消费者发行的信用证明。其形式是一张正面印有发卡银行名称、有效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等内容,背面有磁条、签名条的卡片。持有信用卡的消费者可以到特约商业服务部门购物或消费,再由银行同商户和持卡人进行结算,持卡人可以在规定额度内透支。
    信用卡,又叫贷记卡,是由商业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对信用合格的消费者发行的信用证明。其形式是一张正面印有发卡银行名称、有效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等内容,背面有磁条、签名条的卡片。持有信用卡的消费者可以到特约商业服务部门购物或消费,再由银行同商户和持卡人进行结算,持卡人可以在规定额度内透支。
    三、信用卡信用卡,又叫贷记卡,是由商业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对信用合格的消费者发行的信用证明。其形式是一张正面印有发卡银行名称、有效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等内容,背面有磁条、签名条的卡片。持有信用卡的消费者可以到特约商业服务部门购物或消费,再由银行同商户和持卡人进行结算,持卡人可以在规定额度内透支。
    信用卡,又叫贷记卡,是由商业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对信用合格的消费者发行的信用证明。其形式是一张正面印有发卡银行名称、有效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等内容,背面有磁条、签名条的卡片。持有信用卡的消费者可以到特约商业服务部门购物或消费,再由银行同商户和持卡人进行结算,持卡人可以在规定额度内透支。
    2021年1月1日起,信用卡透支利率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自主协商确定,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上限和下限管理(原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
    五、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
    0.7倍)。
    1、发卡行内还款
    1、发卡行内还款
    四、信用卡的还款方式
    1、发卡行内还款
    1、发卡行内还款
    该方式包括:发卡行柜台、ATM、网上银行、自动转账、电话银行还款等方式。还款后,信用卡额度即时恢复,款项一般在当天系统处理后,即可入账。
    2、微银POS手机
    微银通POS手机是一种移动金融系统个人支付终端,既可以用来直接刷卡还款,也可以进行转账等业务,即时到帐。
    3、转账/汇款还款
    主要分为:同城跨行、异地跨行等两种方式。无论是何种方式进行转账或者汇款,汇出行将收取一定的费用,同时款项在到账的时间和还款便捷程度上都不如同行内还款、网络还款、便利店还款等方式。
    4、网络还款
    国内比较常见的网络平台有:银联在线、快钱、盛付通、支付宝、财付通等。选择不同的平台和银行,收费标准和款项具体到账时间均有所不同。
    5、信付通还款
    “信付通”智能刷卡电话是中国银联自主研发,通过银行卡检测中心认证,并由中国银联跨行信息交换网络提供金融服务支持的创新电子产品。
  • 法律分析:债务人欠债不还时,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债权人在紧急的情况下,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债务人银行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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