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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管道在保修期内因房地产维修而凿漏,可以要求延长5-10年的保修期

消费者维权 2023-06-05 2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漏水保修期因维修过一般不能延长。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予延长。
    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第八条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法律分析:房屋漏水维修后,质保期一般不会延长。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质期一般是固定期限。若房屋还处在保修期限内的,施工单位应承担维修义务,并承担赔偿责任;若过了质保期,则需要房屋所有人自己采取补救措施。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 法律分析:房屋漏水维修后,质保期一般不会延长。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质期一般是固定期限。若房屋还处在保修期限内的,施工单位应承担维修义务,并承担赔偿责任;若过了质保期,则需要房屋所有人自己采取补救措施。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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