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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欠债不还多久被执行

债务追讨 2023-06-06 0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钱不还在法律判决文书确定的期限到期之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法律判决生效之后,债务人依然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执行期限过二年,如果在两年的执行期限中债权人曾经向债务人索取过债务,属于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在向法院提出相关证据后,在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债务纠纷的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在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中规定分期履行,则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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