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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晚上好。

其他 2023-06-06 11: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答辩,是您针对起诉状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在法定期限内(不少于15日)根据您所认为的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可以书写一份书面的答辩状,也可以在开庭审理时口头答辩。其目的是,使法官可以在开庭审理前或审理中,很清楚的知道您对本次诉讼的态度,从而有针对性的进行事实调查,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双方争议焦点,组织双方进行举证和质证。
    在答辩时,您要注意的是,您要首先对对方起诉状中列明的诉讼请求表明一个态度,然后有理有据地进行承认或反驳,要有针对性。而且如果对方变更了诉讼请求,或提出新的事实与理由,您可以要求法庭给予您新的答辩期,以便于您组织证据进行反驳。
  • 首先,准备起诉材料,包括起诉书、原告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被告户口本或居住证明以及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财产情况等一系列的相关证据材料;其次,到法院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5个工作日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对方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答辩状;然后,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最后,开庭审理,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再一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作出判决。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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