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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结婚证后,户口本婚姻状况栏会不会变成已婚

其他 2023-06-06 12: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领了结婚证,就在法律上确定了自己的婚姻关系,也就是“已婚”了,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需带户口本,办好结婚证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在户口本个人户口登记卡上“婚姻状况”栏盖上“已婚”字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法律分析:不会。户口本的结婚栏状态只有三种:未婚、离婚、结婚,所以,再婚后,只会显示:结婚。户口本的婚姻状况需要自己去改才会变动,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协议和结婚证去户籍所在地的户籍部门更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法律分析:领结婚证后户口本上不一定必须要改为已婚,但是建议改为已婚。
    1、为了防止以后不必要麻烦的出现;
    2、理论上领结婚证后户口本上要改为已婚;
    3、由于婚姻登记由民政局(民政部门)负责,二户籍资料的更改则由派出所户籍科负责,负责的部门不同,而目前这两者并未联网,最好领取结婚证后最好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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