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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个租客,房租还有九个月到期。现在遇到拆迁。我里面装修过,也搭了棚子。但对方赔款太少

房屋租赁 2023-06-06 16: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遇到拆迁的,承租人可以获得拆迁安置和搬迁费用的补偿。如果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则对于装修的补偿,按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七条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你好,租赁房屋遇上拆迁的话,给予承租人的补偿有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装修费等之类的费用,原则上来说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所以,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租户花钱装修拆迁的处理:如果房东没有获得装修补偿,租户当然也无法获得,租户可以拆除装修,但不能要求房东补偿;如果房东获得了装修补偿,而这补偿又在租赁合同期内,那么租户可以向房东索要装修费等补偿
    根据《民法典》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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