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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不承担债务,债务人是否有留置权?

债务追讨 2023-06-06 2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留置权,但留置权成立,需具备以下要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另依我国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企业之间行使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成立留置权,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债权清偿期届满;
    3、债权人对该动产的占有与债权属统一法律关系,企业之间的留置除外。
    此时,当债务人不按时履行债务,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具备一定条件就会有相应的留置权。留置权成立,需具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已届清偿期和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三个条件。留置权人与债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间。
    法律依据: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具备一定条件就会有相应的留置权。留置权成立,需具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已届清偿期和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三个条件。
    留置权人与债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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