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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完产假后,公司工作地点变更到其他地方,与合同签订不一致,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6 20: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休产假期被调动到远地点上班的,不合理。变更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变更劳动合同未经职工同意不能生效,职工可以拒绝调动,要求单位按原合同履行。国家法律保护三期妇女的合法权益,哺乳期女职工的合同变更一般需双方协商一致方可生效。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休产假期被调动到远地点上班合不合理。变更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变更劳动合同未经职工同意不能生效,职工可以拒绝调动,要求单位按原合同履行。国家法律保护三期妇女的合法权益,哺乳期女职工的合同变更仍需双方协商一致方可生效。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职工在休产假期间被调动到远地点上班,是不合理的。女职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辞退女职工的,则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两倍作为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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