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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再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结婚 2023-06-07 1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再婚登记流程如下:
    1、由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二)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材料;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四)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 再婚结婚登记流程是:
    1、需要提交相应处材料,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免冠照片、离婚证或者判决书;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3、符合的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向双方当事人颁发结婚证。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的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 再婚手续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审查通过的,发给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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