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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母亲离开了孩子,她的丈夫还在,她再婚了,十多年后回来一两个月又离开了,他能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子女抚养 2023-06-07 1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如果她与别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你可以告她重婚。如果只是与别人生了孩子,而没有以夫妻名义生活,就只算是婚姻中的过错方,在离婚时你可以要求她赔偿,不需要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 属于。不管孩子属于不履行抚养义务,但离婚后夫妻还是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用,如果不履行义务,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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