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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中,分手后买房怎么分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07 11: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恋爱期间双方共同买房分手后房产的分割是双方按出资比例分割该房屋。当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共有性质,且恋爱同居关系尚不能认定为家庭关系时,共同购置的房屋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明确约定出资数额比例的,应当按照出资额比例享有份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 恋爱期间买房分手后产权归属情况如下:
    1、产权登记在其中一人名下,该房产的所有权属于登记人
    2、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共有关系,若能够明确出资额的,在分割时,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划分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恋爱共同买房,其房产应当按照出资比例为按份共有的财产,其分手后的分配方式可以向协商分割,比如某一方优先购买对方的份额;如果难以分割的,可以将其房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就其取得的价款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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