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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工作觉踝关节处骨折,应如何赔偿?

工伤索赔 2023-06-07 1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工地脚踝骨折赔偿多少合适:工伤和其他伤害鉴定标准、法律程序、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如果属于工伤,如果有骨折的情况,是能够达到伤残等级的。建议你走正常工伤索赔程序,到时候提起劳动仲裁,老板可能就会主动和你商量赔钱的事情了,工伤的话,需要先认定工伤(时限从受伤之日起最长一年内),工伤认定出来以后,去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果出来就可以协商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相关费用了,赔偿项目八九项,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交通费、鉴定费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在工地上受伤骨折,获得以下工伤赔偿: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1】先和公司协商,不成;【2】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3】若是,再向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认定;【4】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要求进行索赔。
    你应先作工伤认定,而不是索要误工费
    因工受伤治疗期间,单位应当负担本人工资。
    按原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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