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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损失赔偿不成,可以要求终止合同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6-07 17: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终止合同存在违约情形需要赔偿。责任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请求终止合同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首先,要判断违约方是否采取补救行为,是否能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可以,就不能终止合同。但是违约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就可以要求终止合同。
    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合同违约终止需要进行赔偿。终止合同的原因如果是一方当事人违约而另一方解除合同,则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还需要进行赔偿。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并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损失赔偿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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