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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名专科学生,学校要求到指定单位实习,我去实习了十几天,因病无法继续实习,学校拿实习期不满为由,不发毕业证或缓发毕业证。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7 1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虽说在校生实习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对象,但是对于实习生和用人你单位来说,他们之间还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属于用工关系,劳动保障部门有义务对他们进行权利保护。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 学生不实习拿不到毕业证,如学校强制安排实习单位则不符合法律规定。但学校有权让学生通过实习获取学分,进而获得毕业证,如可自行安排实习单位或因未修满学分而无法毕业则合法。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二)恪守学术道德,完成规定学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
    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颁发学位证书。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 大学生实习期可以签实习协议。若大学生学业已基本完成,不需要返回学校学习的,也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若是以学习为目的,没有约定岗位、报酬、福利待遇等事项的,签订实习协议即可。
    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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