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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户主和孩子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孩子母亲是否可以私自迁走孩子的户口

其他 2023-06-07 1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能私下把孩子户口迁走。迁移户口的流程如下:
    1、去原所在地出具无犯罪证明,社区里出婚育证明;
    2、申请报告上填写基本资料,然后拿去迁入地社区盖章,再拿去社区的协警处盖章,最后拿到迁入地盖章;
    3、如果没问题,20个工作日后会给准迁证;
    4、携带相关材料去迁入地就可以了,会给新的户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迁移户口所需哪些材料
    1、迁移户口申请;
    2、接收单位证明;
    3、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4、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5、房产证原件。
  • 法律分析:最好不要偷偷地迁走,但是作为监护人是可以迁走其孩子的户口的。一方迁走孩子户口只要程序合法,就是是合法的。迁移户口并不需要双方监护人的同意,但是其户主很有可能是会知道迁走户口的事情,建议夫妻就此好好协商。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是不能偷偷迁走孩子户口的。只有作为子女的监护人,才是可以迁走其孩子的户口的。即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只要程序合法,即可完成户口迁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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