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租赁合同丢失后,房屋租金是否仍然有效?

租赁合同 2023-06-07 19: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丢失影响不大。只要有租金支付证明,押金条,这些都可以证明合同的存在。如果租赁合同到期,无论房东是否租赁房屋,都与承租人无关:如果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丢失,仍可要求继承和履行。
    租赁合同只是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最强证明。但是,存款、收据、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明也可以形成证据链,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房东不承认租赁关系存在,拒绝退还押金的,双方可以协商。
    协商不成的,起诉法院解决,诉讼费由承租人提前支付,最终由败诉人承担。承租人需要有其他证据证明租赁关系和房东违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且未占有使用租赁房屋的租金可以返还,已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的租金无法返还。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判定该租赁合同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同时应酌情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且未占有使用租赁房屋的租金可以返还,已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的租金无法返还。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判定该租赁合同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同时应酌情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沧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