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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加班是否需要赔偿公司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8 02: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 法律分析:公司加班过度的话,可以向劳动保障局投诉。《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不超过五天,时间不超过四十四个小时果需要加班的话,企业需要支付劳动者加班费,作为员工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加班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加班其实是非常常见的,加班有劳动者自愿加班还有公司安排的加班,那么劳动者能以加班时间过长,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吗?法律依据: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38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条件的,劳动者可以主动辞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以上并不包含劳动者因为加班时间太长而提出的离职,一般在实务中,是不会被认定为公司赔偿、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二、因为劳动者加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并不都是公司的问题,而且对于公司要求劳动者加班的,员工是可以拒绝的,并不一定非要加班,还有些加班可能是劳动者处于工作原因的自愿加班,那么在这些情形下,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是不用进行赔偿的。
    法律依据:
    三、公司主动让劳动者加班,但是没有支付劳动者加班费,因为加班费也是属于劳动报酬的一种,公司没有按时为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是可以要求以公司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其劳动报酬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四、如果公司强制性或者变相要求劳动者加班,和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不符,我觉得可以以公司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为由提出辞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综上所述,至于公司要不要赔偿,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一般在实务中,如果劳动者单纯的以公司加班时间太长,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是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的。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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