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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母能否在解除收养关系后继承子女遗产?

遗产继承 2023-06-08 05: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具体要看实际情况的
  • 根据法律规定,解除收养关系是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父母遗产的,但是可以作为受遗赠人或遗嘱继承继承父母遗产。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收养关系解除后,就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已经办理了收养关系的收养子女是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的。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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