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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把我的车撞了全责,除了修车还有什么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8 0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辆被撞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以及必要的交通费等。
    根据法律依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的车辆、车内物品灭失以及车辆救助费用;
    (二)车辆丢失或者不能修理的,购买相当于交通事故发生时被损坏车辆价值的车辆更换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运、客运等经营活动的车辆不能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造成合理的中途损失的;
    (四)非营运车辆因不能继续使用而更换通常运输工具的合理费用。
    扩展资料:
    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解释一些问题的第九条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道路养护管理缺陷造成损害,请求经理的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但是经理可以证明的方式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家标准,履行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等职责的安全防护、报警管理维护除外。
    依法不准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要求高速公路管理人员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
    绍兴仲裁委——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1、如果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误工费,还有汽车维修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费用等。
    2、如果不是全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由第三方调解(例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向法院依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时间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维修费应当由对方承担,但是可以先由自己垫付,然后再向对方追偿。对于交通事故一方全责的情况,全责方应当承担无责方全部的财产损失已经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中就包括维修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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