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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对自己的通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

刑事辩护 2023-06-08 08: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方的录音可以作为自己的证据。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录像资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虽未经对方同意而偷录的录音资料没有侵害到对方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所以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七条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 法律分析:对方的录音可以作为自己的证据。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录像资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虽未经对方同意而偷录的录音资料没有侵害到对方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所以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七条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 只要与要证实的事实有关联,普通的电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理由及相关规定如下: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不能作为证据的情形】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比照上述规定,电话录音不违反证据的合法性规定,属于合法依据,可以作为证据。二【《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三【《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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