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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业主有哪些合法权利义务?

业主维权 2023-06-08 08: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业主的权利义务有: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使用权、收益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罢免权、知情权、监督权、撤销权;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遵守管理规约的义务;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义务;按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义务;按时交纳物业费的义务。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一款,业主的权利义务如下: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5、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6、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7、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8、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9、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一款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 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有:遵守管理规则与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和专项维修资金;对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履行执行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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