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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和房产登记证有什么区别吗?

房屋产权 2023-06-08 08: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和房屋产权证的区别是:房产证是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房屋产权证是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的统一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权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 不动产登记和房产证的区别有:
    (一)不动产登记是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证件;
    (二)不动产登记由国土资源部监制,房产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 不动产登记和房产证的区别有:
    (一)不动产登记是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证件;
    (二)不动产登记由国土资源部监制,房产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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