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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转小三20多万可以吗?

婚外情 2023-06-08 08: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丈夫把钱转给小三是可以要回来的,这属于不当得利。具体而言,丈夫的转钱行为也是属于无权处分的,因为其财产的性质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侵占了夫妻另一方的财产份额,当被侵占的一方发现后,有权向“第三者”追回属于自己的那半份份额,而属于出轨方的那半份财产,则属于自愿性质。
    由此可见,妻子是可以找小三要回相应的财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老公转钱给小三,妻子可以要回。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一方要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才能对共同财产行使使用、处分等权利。
    如果没有经过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擅自把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会被认定为无效。另一方请求返还的,法院会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一、金额多大可视为转移财产
    1、一般只要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都被认定为转移财产。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移财产的数额。具体金额根据当地生活水平,看情节是否严重。如果恶意转移数额较大,可以算恶意转移财产予以追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什么情况属于转移夫妻财产
    以下情况属于转移夫妻财产:
    1、实务中最为常见的转移财产的方式有隐匿和恶意负债;
    2、一般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转移已有存款;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私自出售房屋;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3、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制作虚假的欠条;虚报开支;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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