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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山林被修建的高速公路占用了一部分,请问每亩能付多少钱?

征地补偿 2023-06-08 08: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修高速公路占地需要赔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占用的土地是耕地,则赔偿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1、耕地年产值按照1000元/亩确定。
    2、征地补偿费标准调整为平均每亩16000元(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干使用。
    3、青苗补偿费标准,耕地为500元/亩,菜地为1000元/亩。
    4、其他有关事项仍按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法律依据:《关于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04]76号)规定执行。
    根据鲁国土资发
    (2003)125号《关于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及鲁国土资发
    (2004)76号《关于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 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杨树5公分以下每棵补偿2元(移栽费)、5至10公分,每棵补偿25元;10至20公分,每棵补偿35元;20公分以上每棵补偿45 元,树都归原主。另外,安置补助费是归村集体的。
  • 你好,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确定,但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实践中,如果补偿低于这一原则那就不合理,被征收人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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