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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座椅拆除违不违法

业主维权 2023-06-08 09: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座椅算违法的,根据法律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不得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未经批准擅自拆座椅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 擅自拆除座椅是违法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 面包车拆座椅处罚:要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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