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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3000元不还怎么还?要钱一直不理人,都是微信转账记录!

债务追讨 2023-06-08 0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网络记录欠款可以起诉。对应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材料,另外还需要当事人找相关的转账记录,对于欠债人拒不偿还的,当事人可以持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
    另外债权人在通过一些方式收集一些证据时,可以通过债务人自认的方式,比如找债务人协商,通过录音或其他记录方式确定双方存在真实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向债务人通过书面方式催要,让对方签字确认等。
    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要件事实成立的证据。由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债权人主张合同的权利的发生,其应该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证责任,一个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个是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当协商还钱无果后,可以到法院去起诉对方。需要能证明借款的事实。最基本的,转账的凭证、录音、录像、聊天截图等,能够证明已经履行了出借的义务就赢了一半了。另一半就是要证明这笔钱是出借的,如果不能证明是借的话,那对方需要举证这个钱是基于什么原因发生,如果双方对此都没有办法举证的,那么法院是可以按照不当得利来处理,要求对方偿还这笔款项。
    不当得利与借贷关系最大的区别就是,不当得利只需偿还本金,对于约定的利息、违约金等是不支持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 按照诈骗报警处理,让警方根据线索落实欠款人的身份,然后根据是否构成犯罪分别处理。
    构成诈骗犯罪的话,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诈骗者的刑事责任,并追回诈骗款。
    如果不构成诈骗犯罪,可以由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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