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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否必须在一年内缴纳一年?

社会保险 2023-06-08 12: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生育保险一般需要连续缴满一年,生育的职工或职工未就业的配偶才能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是各地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缴费时间依法另有约定的,则按其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生育保险须缴费期满一个月开始享受,连续缴费不足六个月的要经过稽核才能报销,中断超过两个月的,补缴期间不享受,按重新参保对待。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的,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
    国家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各地政策不同,生育险不一定必须连续交够1年才能报销。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
    2、已办理参保备案;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不足一年的话,是按比例报销的,每个地方的比例不一样,要参考所在地的情况。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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