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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后。赔付有哪些?标准是什么样的?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8 13: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赔偿标准为: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其他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金额按照实际的支出以及合理的费用确定,赔偿费用有: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残疾赔偿金;
    4、精神抚慰金;
    5、伤残赔偿金;
    6、营养费;
    7、护理费;
    8、残疾损失费用;
    9、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以及标准:
    1、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3、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4、其他需要赔偿的费用及其各自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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