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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职了很长时间了还可以领失业补助金吗

社会保险 2023-06-08 13: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失业补助金能领几次
    1、失业补助金能领一次。失业保险金指的是必须交满社保一年以后,并且是被离职的才能够申请,门槛比较高,但是失业补助金只要有缴纳失业保险,无论离职原因是什么,即使最后又找到了工作或者是领完了失业金,还没有完成就业,都是能够申请失业补助金的。
    2、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领取失业补助金要注意什么
    1、在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期间之内是不能够上班的,否则就不符合领取的标准,如果自己在上班同时又领取了失业补助金,这部分钱就需要退还回去,否则对征信会有影响;
    2、领取了失业金以后在档案上是会有记录的,未来找工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比如下一家公司的人事可能会询问离职的原因;
    3、领取了失业补助金以后,社保就会断缴,未来退休以后养老金数额就会受到影响。
  • 法律分析:失业补助金属于补助性质的,并不是根据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和金额来确定的。法律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第三条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 如已经处于失业补助金发放期间,是可以根据个人需要,主动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办理退休);
    (五)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二、办理流程:
    (二)、
    (三)、
    (四)、
    (五)、
    (六)的情况,由人社局自动操作发放暂停。
    (一)的情况,也就是如果找到单位,重新就业了,单位给缴纳社保的话,直接通过已经办理的失业证,在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即可。失业金的领取自动停止。重新就业的当月已经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停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停发的起始时间为重新就业的当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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